論命吉凶看法

一.富命

何知其人富,財氣通門戶。日主旺,財星為喜用神,有力而不遭破壞。日主強旺,逢旺財耗,或食傷旺泄。或日主弱,比劫旺助,五行中和,均屬富命。

木命,日主強旺,逢旺土。日主弱,逢旺木。

火命,日主強旺,逢旺金。日主弱,逢旺火。

土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土。

金命,日主強旺,逢旺木。日主弱,逢旺金。

水命,日主強旺,逢旺火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日主旺,財旺耗,有食傷泄,或有官殺抑。

日主旺,比劫旺,無財印,而有食傷。

日主旺,官衰,印重,而財星當令。

日主旺,印旺,食傷輕,而財星得局有力。

二.貴命

何知其人貴,官星有理會。日主旺,官殺為喜用神而有力,不遭破壞。或日主弱,印星旺扶,均屬貴命。

木命,日主強旺,逢旺金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火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土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金命,日主強旺,逢旺火。日主弱,逢旺土。

水命,日主強旺,逢旺土。日主弱,逢旺金。

印旺,官衰,財能破印。印衰,官旺,財星不現。

日主旺,官弱,財能生官,官藏財亦藏。

用官而無偏官混雜,用偏官而無正官混雜。

偏官旺而有食神制。

三.壽命

何知其人壽,性定元氣厚。四柱地支坐長生、冠帶、建祿、帝旺,則氣厚。四支無刑沖破壞則性定。日主強旺、逢食傷旺泄;日主弱,逢印星旺扶,均屬壽命。

木命,日主強旺,逢旺火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火命,日主強旺,逢旺土。日主弱,逢旺木。

土命,日主強旺,逢旺金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金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土。

水命,日主強旺,逢旺木。日主弱,逢旺金。

日主旺,官弱逢財。日主旺,財輕逢食傷。

五行均勻,中和。支坐旺地。無刑沖破壞等。

四.夭命

何知其人夭,氣濁神枯了。日主偏旺,無泄、抑、耗為氣濁,又逢印星旺扶。或日主弱,無依扶,為神枯,又逢官星旺抑。

木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金。

火命,日主強旺,逢旺木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土命,日主強旺,逢旺火。日主弱,逢旺木。

金命,日主強旺,逢旺土,日主弱,逢旺火。

水命,日主強旺,逢旺金。日主弱,逢旺土。

日主強旺,抑、泄、耗全無。

日主弱,印星重,但財殺太旺,重用印,而遇財抑印。或無印,食傷重疊。

用神無力,喜神重,忌神重。忌神克沖用神。

五.貧命

何知其人貧,財星反不真。財星無力,或財遇劫。日主強旺,偏又逢比劫旺助。或日主弱,又遭官星旺抑。

木命,日主強旺,逢旺木。日主弱,逢旺金。

火命,日主強旺,逢旺火。日主弱,逢旺水。

土命,日主強旺,逢旺土,日主弱,逢旺木。

金命,日主強旺,逢旺金。日主弱,逢旺火。

水命,日主強旺,逢旺水。日主弱,逢旺土。

用神財星遭破壞。或財星為喜用神,遭克沖等,或合忌。

日主弱,財為忌神,用印又遭財抑。或官殺旺,而用印,財星得局抑印。

財星不得中和:

  日主弱,財重劫輕。

  財多用劫,而官星又抑劫。

  日主弱,財重食傷亦重。

  日主旺,財輕劫重,而食傷不見。

  日主旺,財輕,喜食傷,而印重。

六.吉命

何知其人吉,喜神為輔弼。喜用神,近日主,現月幹、日支、時幹,為輔弼。

用神在天干為重,不受克,或合忌。在地支次之,不受刑或合忌。用神有力,無破損者。

日主旺,用神,有食傷生財,或官殺衛財。

日主旺,用官,有財生官,有印衛官。

日主弱,用印,有官星生印,比劫印。

日主弱,用比劫,官星重,有印生身泄官。財星重,有官泄財生印。食傷重,有印抑生身。

七、凶命

何知其人凶,忌神輾轉攻。命局五行偏枯專旺,失調而用神無力,命局忌神多而強。皆為凶命。

日主弱,財旺,印輕。

日主弱,官多,無印生身。

日主旺,用官,多傷官抑官,而無財生官。

日主旺,用官,官輕,而印重泄官。

日主弱,官殺重,無食傷抑官,印星生身。或忌官殺,而又財多生官。

日主旺,用官殺而財薄;或官殺輕,食傷重,而無財生官。官殺重而食傷抑制亦重。

滿局食傷抑官,而無印星衛官。

外格已成而又破格者。

滿局比劫耗官,而無官殺。

八、賤命

何知其人賤,官星還不見。日主旺,須用財官耗抑,卻不見財官;或財官逢克沖破壞。或日主弱,須用印扶,卻逢印被克沖破壞,或不現。

日主旺,財輕劫重而官藏。官輕印重,官輕劫重而無財。

日主弱,官殺重,而印輕。或印輕,食傷重。

九、殘疾

四柱五行,偏枯失調,無喜用為藥去病者,命多帶殘疾。

衝破長生,肢體不全。

木逢金重克,四肢有缺。

丙午火遭壬水克,雙目失明,或視力差。

火克金太過,無水潤金息火,目瞎。

火旺土燥,無解者,目瞽之命。

戊已土遭甲乙木克,主疤痕。見庚辛,得解,無疤痕。

壬癸重疊,時見幹火(丙丁),主頭面及眼目災。

三合火星,克庚辛,損頭面及血疾。

推命之步驟

一.依命式表分男命(乾造)、女命(坤造),填注出生之年月日時。

二.四柱干支排列:

  年柱、日柱:參閱萬年曆取之。

  月柱:依“五虎遁年起月表”,由年幹、生月對照取之。或參閱萬年曆。

  時柱:依“五鼠遁日起時表”,由日幹、生時對照取之。

三.參閱“日主天干及地支十神表”以日幹對照四柱天干及地支取配十神。

四.依生月、日、時,對照該月之節入,計算相隔日時數,決定藏幹深淺,以知其藏幹含氣:正氣、或中氣、或餘氣。再以日幹對照藏幹,而取配藏幹十神。

五.空亡:

以年柱、日柱干支,分別對照旬中所屬空亡之支字,再觀四柱地支是否逢之。

六.日幹十二運:

以日幹對照四柱地支取配。參閱“日幹十二運表”。以知各住運勢興替旺衰。

七.命帶神煞:

以日幹、年支、月支、日支,或其他神煞表,分別取配神煞,以為論命佐證。

八.小兒關煞:

分別以年幹、月支、日幹取之,以為幼童養育之注意事項。

九.干支生克:

依四柱天干、地支之陰陽、五行,分別論幹合、幹生、幹克,及支三會、三合、半三合、六合、六沖、相刑、相破、相害、自刑等,合會成化與否亦一併以含氣數注明,以為推判日主強弱旺衰、吉凶禍福之佐。

十.流年干支:

以生年干支為一歲,依序順位排列,於“六甲空亡及流年干支對照表”內分別注記,以利查閱。

十一.辯格局:

依命局五行、十神配置,先從變格(外格,或特殊格局)斟酌,是否入格?入格則取變格為格局。不入格,則以日幹對照月支:

以透月支藏幹取格。

以月支藏幹深淺取格。

十二.日主強弱旺衰:

以四柱干支陰陽五行之含氣數增減,配合月支加權計算,以論日主強弱旺衰。

十三.取用神,明喜忌:

參酌

正格格局及用神對照表。

外格格局表

正格格局用神及善惡運表。

以格局、日主強弱、十神配置及含氣數多寡,擇取命中一最有利之十神為用神,並明辨喜、忌、閑神,以為歲運吉凶禍福之據。

十四.命宮、胎元、息元:

命理推論佐輔之環,勿以等閒視之。

胎元:受胎之月,以月柱干支為基準。月幹進一位,月支進三位,所組之干支即是。

息元:以日柱干支為基準,取與日柱干支相合者(天干五合,地支六合)之干支,即為息元。

命宮:以生月、生時取之。

以命局、胎元之支,與命局四支共論含氣數,是否成三會、三合之局?

十五.立行運:

分男女、年幹陰陽,而定順逆行運。

順行運,以出生日後之下一個節入時間扣減出生之月、日、時。

逆行運,以出生之月、日、時,扣減出生日前之上一個節入時間。

出生之月、日、時,與節入時間相同者,不論男女,不分年幹陰陽,一律以一歲立行運。

十六.大運排列:

以月柱干支為基準。

順行:陽男陰女,以月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為第一柱,再依序順行排至第七柱止。

逆行:陰男陽女,以月柱干支之上一位干支為第一柱,再依序逆行排至第七柱止。

十七.小運排列:

幼童未交大運前,則推其小運。

以時柱干支為基準:

陽男陰女:順行,以時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為一歲小運干支,依次順排至大運前止。

陰男陽女:逆行,以時柱干支之上位干支為一歲小運干支,依次逆排至大運前止。

以年柱干支為一歲小運干支。再依:

陽男陰女,順排,以年柱干支之次一位干支為二歲。

陰男陽女,逆排,以年柱干支之上一位干支為二歲。

以流年干支排列,不分男女、年幹陰陽,一律以流年干支為小運之論判基準。

十八.歲運十二宮位神煞論:

依命宮所屬支位,逆布十二宮。(擇年支所屬之十二宮位神煞圖)

以日幹對照十二支,填列十二運,及地支十神。

以日幹對照各宮位之天干,填列天干十神。

以年柱干支為1歲基準,依流年干支順排所屬年歲,直至六十歲止。

參酌大運干支所轄年齡,與流年干支,和命局四柱干支,及神煞,共論吉凶禍福。

推命之要領

一.論性情及形貌:

依命局五行中和、強弱、過弱(參酌五行含氣數)而觀性情及形貌。另可以日幹陰陽,五行及用神推論性情。

二.論適合之事業:

以喜用之五行及用神為斷。

三.論疾病:

參酌命局五行含氣數,以知過旺及偏枯之五行,除引致該行之疾,其相克之行亦易罹疾。日幹、日支受克、沖、刑,其干支代表之部位亦易染疾。

另四柱干支不良組合,有克沖刑或坐弱運,亦易罹疾。

四.論有利之方位、四時等:

以喜用神之五行推論。

五.論小心年限:

歲運克沖用神,或行用神之歲運,坐死墓絕沐浴者;或命宮宮支沖歲運之支、沖月支;或大運沖月支,日主死絕無氣,用神無力休囚,均為小心年限,應謹慎處事。

六.論學歷

升學應考期間,歲運為喜用神,但男忌妻星,女忌夫星管事。

命帶文昌、學堂、學館、華蓋學術之神及印綬遇祿。正官或正印於命局旺而有力,透幹或幹合日幹或支合、支會日支成喜用神。

升學應考期間,流年為喜用神,逢三台、八座值事。或科甲星,坐吉神貴人,居旺地。

命局用神有力,近日主,無破損,五行中庸,不雜者。以上條件愈多者,獲取高學歷之機會愈多。

七.論姻緣:

早婚者,夫妻星透幹且合。大運現夫妻星,或歲運干支字與日柱干支合者,尤其合成夫妻星者,更屬結婚之運。歲運干支與原命式之夫妻星有合會者均為姻緣來到之時。

八.論財富:

日主強旺,歲運逢財星耗,尤其三會、或三合、半三合、六合、天干五合成財局,或財星坐強運,均能致富。財星愈旺愈富。日主弱,歲運逢比劫助,比劫愈旺則愈富。

九.論六親:

以代表六親之十神、四柱坐下之神煞、十二運及干支生克,十神之喜忌、配置、旺衰析論六親。

十.論命吉凶:

依命局五行、十神之旺衰、配置、用神之有力、團結、有情與否論判。

凡本篇各單元,務必能融會貫通後,方能得心應手。初學者,可從本身推起,進而論及親友,從已知的過去經驗,相互印證命理,逐漸培養信心。

一般江湖術士,大都以營利為生,談論命理因陋就簡,不若自己推論來得詳實,所謂“名醫非良醫”正是此理。

如想進一步鑽研,則可從古籍命學之著,著手探研,並有系統從各行各業調查統計,使命理與實務相輔相成。

資料來源:摘錄自互連網,謹供參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