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易數概述

《梅花易數》相傳為宋代易學家邵雍所著,是一部以易學中的數學為基礎,結合易學中的“象學”進行占卜的書,相傳邵雍運用時每卦必中,屢試不爽。梅花易數依先天八卦數理,即乾一,兌二,離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,隨時隨地皆可起卦,取卦方式多種多樣。

數字吉凶

數字都有其獨特及深奧的含義存在。也就是「數理屬性」與「五行屬性」。而關於「數字吉凶」,是用深奧的「周易梅花易數」來分析,再經過歷史印證的結果而得來的。提醒您,數字吉凶的測算,應用在手機號碼和電話號碼上,都是準確無比!

梅花易數的起因

宋朝易學大師邵康節在觀賞梅花時,偶然看見麻雀在梅枝上爭吵,以易理推衍後,預言明日夜晚會有女子前來來摘折梅花,被園丁發覺而追逐,女子驚慌跌倒傷到膝蓋;此預測現象果真在隔夜絲毫不差地得到驗證,因此邵康節名聞於當時,大家將這種預測方法取名為「梅花易數」。

梅花易數的用途

「梅花易數」除爻辭解釋外,還有吉凶趨勢圖。「梅花易數」可以產生聲音、方位、時間、動靜、地理、天時、人物、顏色、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異相,作為預測其發展趨勢的方法。從而可洞悉其先機達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效果。

梅花易數的由來

“梅花易數”之由來,相傳為麻衣、陳奇夷等一胍綿延傳下之秘法,後來成為北宋邵康節先生常用的〔心易神數〕。此數經邵先生傳下後,也使易學在占筮領域上,更有其重大的實用價值,也由邵康節後,才改名為梅花易數;其名稱的來源,相傳有一天,邵康節先生進入梅花園賞花時,偶然見兩隻麻雀在枝頭上爭吵,後又見此二雀忽然爭枝墜地,邵先生看到此種現象,即運用其心經易數,認為不動不占,不因事不占,今見二雀無故爭枝墜地,怪哉!因覺有事而占之,隨後向園主說:明日當會有一鄰女來攀折梅花,請必叱責她,恐鄰女驚恐自梅樹跌下有傷足之虞,事後果然應驗。

後之學者因認為此卦例特殊,竟能斷出與卦題不相干之事情來,為別種占法所不及,才將此種斷法命名為“梅花易數”。

邵先生認為此種易數,是為先天之心學,太極者道也,因心即道,道即理,數由心生,故可於心�媕q演其數理,而預知吉凶禍福,故又名為心易,所謂人於心上起經綸。但徜若心不能靜,則不能決天下之疑耳,故也被誤解為易學難精,因自然界之一動一靜之間,皆有自然之理與數,只要隨時隨地動心起念,則五行生克之理即已具備,此時時吉凶之數即已定矣,所謂感而遂通之道〔佛曰:一切境緣孰非心生,三界輪回俱由自造〕故善蔔者即可依此初念之動來占算,並預測其吉凶,此法因起卦簡便、靈活、快又准,用途廣功能多,故此術也多為歷代修行者所樂用,並助其參悟天道與人事。

“梅花易數”之運用於占卜方式,已由邵康節先生將古代的龜、蓍、擲錢起卦的繁瑣,又再一次的重大改革,再衍成簡化。、創新、靈活多樣化的方便法門,並可於心�媕q演其卦,不限於任何時空隨時隨地均可應用,其法雖只以本卦、互卦、變卦為其主要架構,但仍由機、象、理、數、占並行運用,並可從機象理數占中默參天地的消息,更要從占筮中靜驗萬物盈虛,可探陰陽於動靜之中,審爻象而知事物之幾微,此皆法自然之理,故可戚一念之觸機起卦占卜,或憑自然界的動靜起卦占卜,並可依人之出生八字或姓名起卦運用於算命上,與一般子平八字,紫微鬥數法一樣來論命,可供談論占斷空間也很大,推斷姓名時,也不限簡體字的姓名、諸如英文或日文等姓名,也能推算其流年流月運勢好壞及事故,甚至可依每年的年初就能預測每年的景氣及局勢,不僅可運用於卜卦算命外,也可配合應用於風水、擇日、合婚、命名、購物等日常生活中,應用範圍極廣,不勝枚舉。也為梅花易數之運用於占卜上,又一次重大轉折突破,且其可再發揮的空間還相當多,一般有涉入此學者,都知道此術在占卜上的神准,且比其他占卜方式簡便,靈活、有趣,但千年來尚停留在傳統占卜的用途上,只是在功力深淺不同的區別,卻很少人知道此數也可應用在算命及推算大運、流年、流月等其他方面的功能上,以為與文王神卦的功能一樣,此乃將梅花易數再推至更完善占卜與算命方面的更上一層境界體系,也確定此學有待開發的功能尚很多,也具有實用開發價值,於是可借由卜易論命而解易,由解易而知含藏萬�堛漫鷎ョA以此知易道之大如是也。及知聖人於觀象系辭時之至艱至隱。

梅花易數古例解之觀梅占

“梅花易數”此名,便是因“觀梅占”此例而得

卦像是:“澤火革”之“澤山鹹”,上互卦為乾,下互卦為巽。

在這個卦例中,起卦者(也是斷卦者)將梅花易數的精髓(卦象與外應)發揮得淋漓盡 致,令人歎為觀止。

原文及譯釋:

原文:觀梅占(年月日時占例):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,康節先生偶觀梅,見二雀爭枝墜地。先生曰:“不動不占,不因事不占。今二雀爭枝墜地,怪也。”

因占之:辰年五數,十二月十二數,十七日十七數,共三十四數,除四八三十二,得二,屬兌,為上卦;加申時九數,總得四十三數,五八除四十,零得三數,為離,作下卦。又上下總四十三數,以六除,六七四十二,得一零為動爻。是為澤火革,初爻變鹹,互見乾、巽。

斷之曰:詳此卦,明晚當有女子折花,園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驚墜地,遂傷其股。右兌金為體,離火克之,互中巽木,複三起離火,則克體之卦氣盛。兌為少女,因知女子被傷;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、兌金克之,則巽木被傷。而巽為股,故有傷股之應。幸變為艮土,兌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傷,而不至於凶危也。

譯釋:辰年,十二月,十七日,申時,邵康節先生偶然觀賞梅花,看見兩隻麻雀為搶佔枝頭而墜落在地上。邵康節先生說:“不發生變動不占卦,沒有事情不占卦。現在兩隻麻雀為搶佔枝頭而掉到地上,真是怪事。”因而占之:辰年的數是五,十二月的數是十二,十七日的數是十七,三數相加共三十四。三十四除以八,餘數是二,二屬兌卦。以兌卦作為上卦。加上申時的數九,共有四十三,被八除,得餘數三,三為離卦。以離卦作為下卦。這樣就得到了革卦。

再將上下兩卦的總數(其實是下卦的總數)四十三用六去除,餘數為一,表示初爻動。革卦初爻動變為鹹卦。其中革卦中間的四個爻互卦是乾卦與巽卦。

因此,邵康節先生占斷說:“細推這一卦,明天晚上應當有女孩子來折花,園丁誤以為她在搞破壞,於是追趕她,她受驚而墜落到地上,摔傷了大腿。因為在所占得的革卦中,上卦為體,兌是金,下卦離為火,為用;兌金為離火所克,互卦中巽木又生起離火,火熱很盛,克體的卦氣旺極了。兌為少女,因此推知有女孩子被傷,互卦中的巽木,又遇上乾金、兌金克它。於是知道巽木被折,而巽木在人體表示大腿,因此有女孩子摔傷大腿的應驗。幸虧初爻動離變成艮,兌金得到艮土的資生,可以推知女孩子只是被摔傷,而不至於有兇險。

附卦象:

  澤火革     天風姤     澤山鹹

 【本  卦】���癒i互  卦】 �癒i變  卦】

  ▅▅ ▅▅  �瞽f▅▅▅▅ �瞽f▅ ▅▅

體 ▅▅▅▅▅  �瞽f▅▅▅▅ �瞽f▅▅▅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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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▅▅▅▅▅  �瞽f▅▅▅▅ �瞽f▅▅▅▅

用 ▅▅ ▅▅  �瞽f▅▅▅▅ �瞽f▅ ▅▅

  ▅▅▅▅▅ ○�瞽f▅ ▅▅ �瞽f▅ ▅▅

梅花易數.三要靈應篇

三要者,運耳、目、心三者之要也。靈應者,靈妙而應驗也。夫耳之於聽,目之於視,心之於思,三者為人一身之要,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。占決之際,寂聞澄慮,靜觀萬物,而聽其音,知吉凶,見其形之善惡,察其理之禍福,皆可為占卜之驗。如穀之應聲,如影之隨形,灼然可見也。其理出於《周易》“遠取諸物,近取諸身”之法。是篇則出於先賢先師, 採世俗之語為例,用之者鬼穀子、嚴君平、東方朔、諸葛孔明、郭璞、管公明、李淳風、袁天罡、皇甫真人、麻衣仙、陳希夷,繼而得者邵康節、邵伯溫、牛思晦、牛思繼、高處士、劉湛然、富壽子、泰然子、朱清靈子。其年代相傳不一,而不及知其姓名者不與焉。

原夫天高地厚,萬物散殊,陰濁陽清、五氣順佈。禍福莫逃乎數,吉凶皆有其機。人為萬物之靈,心乃一身之主。目寓而為形為色,耳得而為音於聲。三要總之,萬物備矣。
右乃天地萬物之靈,而耳目心三者之要,故曰三要。

是以逢吉兆而順有吉,見凶兆而不免乎凶。物之圓者事成,缺者事敗,此理斷然,夫復何疑。

此言占物克應,見吉則吉,見凶見凶。

是以雲開見日,事必光輝,煙霧障空,物當失色。忽顛風而飄蕩,遇震雷而虛驚。月忽當面,宜近清光;雨乍沾衣,可蒙恩澤。

右乃仰觀天文,以驗人事。

重山為阻隔之際,重澤為浸潤之深。水流而事通,土積而事滯。石乃堅心始得,沙乃放手即開。浪激主波濤之驚,坡崩主田土之失。旱沼之旁,心力俱竭;枯林之下,相貌皆衰。

右乃俯察地理,以驗人事。

適逢人口之來,實為事體之應。故榮宦顯官,宜見其貴;富商大賈,可問乎財。兒童哭泣,憂子孫;吏卒叫囂,忌官訟。二男二女,重婚之義;一僧一道,獨處之端。婦人笑語,則陰喜相逢;女子牽連,則陰私見累。匠氏主門庭改換,宰夫則骨肉分離。逢獵者,得野外之財;見漁者。有水邊之利。見妊婦,則事萌於內;遇瞽者。則慮根於心。
右乃人品之應,以驗人事。

至於搖手而莫為,或掉頭而不肯。拭目而噴嚏者,方泣;搔首而彈垢者,有憂。足動者有行,交臂者有失。屈指者多阻節,噓氣者主悲憂。舌出掉者有是非,背相向者防閃賺。偶攘臂者,爭奪乃得;偶下膝者,屈抑而求。

梅花易數起卦法

先天卦數

  乾一,兌二,離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。

五行生克

  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
  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
八宮所屬五行

  乾.兌金;坤、艮土;震、巽木;坎水;離火。

卦氣旺

  震、巽木旺於春;離火旺于夏;乾、兌金旺於秋;

  坎水旺於冬;坤、艮旺於辰、戌、醜、未月。

卦氣衰

  春坤、艮;夏乾、兌;秋震、巽;冬離;辰、戌、醜、未坎。

十天干五行

  甲、乙 東方木;丙、丁 南方火;

  戊、已 中央土;庚、辛 西方金;

  壬、癸 北方水。

十二地支五行屬相

  子--水--鼠,醜--土--牛;寅--木--虎;

  卯--木--兔;辰--土--龍;巳--火--蛇;

  午--火--馬;未--土--羊;申--金--猴;

  酉--金--雞;戌--土--狗;亥--水--豬。

起卦方法:

物數占

凡見有可數之物,即以此物起作上卦,以時數配作下卦,即以卦數並時數,總數除以六,取動爻。

聲音占

凡聞聲音,數得幾數,起作上卦,加時數配作下卦。又以聲音,如聞動物鳴叫之聲,或聞人敲擊之聲,皆可作數起卦。

字占

凡見字數,如停勻,即平分一半為上卦,一半為下卦。如字數不勻,即少一字為上卦,取“天輕清”之義;以多一字為下卦,取“地重濁”之義。

丈尺占

丈尺之物,以丈數為上卦,尺數為下卦,合丈尺之數取爻(數寸不系)。

尺寸占

以尺數為上卦,寸數為下卦。合尺,寸之數,加時數取爻。分數不用。

為人占

凡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聽語聲起卦,或觀其人品,或取諸身,或取諸物,或因其服色、觸其外物,或以年、月、日、時,或以書寫來意。

右聽其語聲音,如或一句,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。如語兩句,即用先一句為上卦,後一句為下卦。語多,則但用初聽一句,或末後所聞一句,餘句不用。

觀其人品者,如老人為乾,少女為兌之類。

取諸其身者,如頭動為乾,足動為震,目動為離之類。

取諸其物者,如人手中偶有何物,如金玉及圓物之屬這乾,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。

因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為震,赤衣為離之類。

觸其外物者,起卦之時,見水為坎卦,見火為離卦之類。

年、月、日、時起卦法

即以農曆之年月日總和除以八求上卦,次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八求下卦,再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六求動爻。

書寫來意者,其人來占,或寫來竟,則以其字占之。

自己占

凡自己欲占,以年、月、日、時,或聞有聲音,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,皆可起卦。

占動物

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。如見一物,則就此物為上卦,物來之方位為下卦,合我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。以此卦總斷其物。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。又凡、牛、馬、犬、豬之類,初生,則以初生年、月、日、時占之。又或置買此物,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。

占靜物

凡占靜物,有如江河山石,不可起卦。若至屋宅樹木之類,則屋宅初創之時,樹木初置之時,皆可起卦。至於器,則置成之時可占,如枕椅之類是矣。餘則無故不占。若《觀梅》,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;《牡丹》,則自有問而占;《茂樹》,則枝枯自墜面後占也。

端法後天起卦之例

後天端法:以物為上卦;以方位為下卦;合物卦這數與方位之數,加時數以取動爻。

八卦萬物屬類

乾卦:天、父、老人、官貴、頭、骨、馬、金、寶珠、玉、木果、圓物、冠、鏡、剛物、大赤色、水寒。

坤卦:地、母、老婦、土、牛、釜、布帛、文章、輿、方物、柄、黃色、瓦器、腹、裳、黑色、黍稷、書、米、穀。

震卦:雷、長男、足、發、龍、百蟲、蹄、竹、萑葦、馬鳴、母足、顙、稼、樂器之類、草木、青碧綠色、樹、木核、柴、蛇。

巽卦:風、長女、僧尼、雞、股、百禽、百草、香氣、臭、繩、眼、羽毛、帆、扇、枝葉之類、仙道、工匠、直物、工巧之器。

坎卦:水、雨雪、工、豬、中男、溝瀆、弓輪、耳、血、月、盜、宮律、棟、叢棘、狐、蒺藜、桎梏、水族、魚、鹽、酒醢、有核之物、黑色。

離卦:火、雉、日、目、電、霓、中女、甲胄、戈兵、文書、槁木、爐、鼉、龜、蟹、蚌、凡有殼之物、紅赤紫色、花、文人、乾燥物。

艮卦:山、土、少男、童子、狗、手、指、徑路、門闕、菝閽、寺、鼠、虎、黔喙之屬、木生之物、藤生之瓜、鼻。

兌卦:澤、少女、巫、舌、妾、肺、羊、毀抓之物、帶口之器、屬金者、廢缺之物、奴僕婢。

六十卦表

卦名 乾 兌 離 震 巽 坎 艮 坤

卦象 �@ 天 �A 澤 �B 火 �C 雷 �D 風 �E 水 �F 山 �G 地

五行 金 金 火 朩 朩 水 土 土

家庭象 父 少女 中女 長男 長女 中男 少男 母

動物象 馬 羊 雉 龍 雞 豕 狗 牛

人身象 首 口 目 足 股 耳 手 腹

卦德 健 説 麗 動 入 陷 止 順

卦序 12345678

乾�@ 天天乾1 澤天夬43 火天大有14 雷天大壯34 風天小畜9 水天需5 山天大畜26 地天泰11
兌�A 天澤履10 澤澤兌58 火澤暌38 雷澤歸妹54 風澤中孚61 水澤節60 山澤損41 地澤臨19
離�B 天火同人13 澤火革49 火火離30 雷火豐55 風火家人37 水火既濟63 山火賁22 地火明夷36
震�D 天雷無妄25 澤雷隨17 火雷噬嗑21 雷雷震51 風雷益42 水雷屯3 山雷頤27 地雷複24
巽�C 天風姤44 澤風大過28 火風鼎50 雷風��32 風風巽57 水風井48 山風蠱18 地風升46
坎�E 天水訟6 澤水困47 火水未濟64 雷水解40 風水渙59 水水坎29 山水蒙4 地水師7
艮�F 天山遁33 澤山鹹31 火山旅56 雷山小過62 風山漸53 水山蹇39 山山艮52 地山謙15
坤�G 天地否12 澤地萃45 火地晉35 雷地豫16 風地觀20 水地比8 山地剝23 地地坤2

梅花易數萬物類象

“萬物類象”是《梅花易數》中占象的重要部分,是資訊預測中必不可少的。“萬物類象”中講的是八純卦的特象,在上下卦不一樣的時,先看上卦是何卦、下卦是何卦,在看測何事,然後上下卦各主其象就是。至於互卦、變卦都是如此。

乾卦:

「天時」:天、冰、雹、霰

「地理」:西北方、京都、大郡、形勝之地、高亢之所

「人物」:君、父、大人、老人、老人、長者、宦官、名人、公門人

「人事」:剛健勇武、果決、多動少靜

「身體」:首、骨、肺

「時序」:秋、九十月之交、戌亥年月之時,五金年月日時

「動物」:馬、天鵝、獅子、象

「靜物」:金玉、寶珠、圓物、木果、剛物、冠、鏡

「屋宿」:公廁、樓臺、高堂、大廈、驛宿、西北向之居

「家宅」:秋占宅興隆、夏佔有禍、冬占冷落、春占吉利

「婚姻」:貴官之眷、有聲名之家、秋占宜成、冬夏不利

「飲食」:馬肉珍味、多骨、肝肺、幹肉、木果、諸物之首、圓物、辛辣之物

「求名」:有名、宜隨內任、刑官、武職、掌權、天使、驛官、宜向西北之任

「謀旺」:有成、利公門、宜動中有財、夏占不成、冬占多謀少遂

「交易」:宜金、玉珍寶珠貴貨,易成,夏占不利

「求利」:有財,金、玉之利,公門中得財,秋占大利,夏占損財,冬占無財

「出行」:利於出行,宜人京師,利西北之行,夏占不利

「謁見」:利見大人,有德行之人,宜見貴官,可見

「疾病」:頭面之疾,肺疾、筋骨疾、上焦疾、夏占不安

「官訟」:健訟,有貴人助,秋占得勝,夏占失理

「墳墓」:宜向西北,宜乾山氣脈,宜天穴,宜高,秋占出貴,夏占大凶

「方道」:西北

「五色」:大赤色、玄色

「姓字」:帶金旁者,行位一四九

「數目」:一四九

「五味」:辛、辣

坤卦:

「天時」:陰雲、霧氣、冰霜

「地理」:田野、鄉晨、平地、西南方

「人物」:老母、後母、農夫、鄉人、眾人、老婦人、大腹人

「人事」:吝嗇、柔順、懦弱、眾多、小人

「身體」:腹脾、肉、胃

「時序」:辰戌醜未月、未申年月日時,八五十月日

「靜物」:方物、柔物、布帛、絲綿、五穀、輿斧、瓦器

「動物」:牛、百獸、牝馬

「屋宿」:西南方、村店、男舍、矮屋、土階、倉庫

「家宅」:安穩、多陰氣、春占宅舍不安

「飲食」:牛肉、土中之物、甘味、野味、五穀之味、芋筍之物、腹髒之物

「婚姻」:利於婚姻,宜稅產之家、鄉村之家,或寡婦之家,春占不利

「生產」:易產,春占難產,有損或不利於母,坐宜西南方

「求名」:有名、宜西南方或教官、農官守土之職、春占虛

「交易」:宜利交易、宜田土交易、宜五穀利、賤貨、重物、布帛、

     靜中有財、春占不利

「求利」:有利,宜土中之利,賤貨重物之利、靜中得財,春占無財,多中取利

「謀旺」:利求謀,鄰�堥D謀,靜中求謀,春占少遂,或謀於婦人

「出行」:可行、宜西南行、宜往鄉�埵獢B宜陸行,春不宜

「謁見」:可見,利見鄉人,宜見親朋或陰人,春不宜見

「疾病」:腹疾、脾胃之疾、飲食停滯,從而食不化

「官訟」:理順、得眾情、訟當解散

「墳墓」:宜向西南之穴、平陽之地、近田野、宜低葬,春不可葬

「姓字」:帶土姓人、行位八五十

「數目」:八五十

「方道」:西南

「五味」:甘

「五色」:黃、黑

震卦:

「天時」:雷

「地理」:東方、樹木、鬧市、大途、竹林、草木茂盛之所

「身體」:足、肝、發、聲音

「人物」:長男

「人事」:起動、怒、虛驚、鼓動噪、多動少靜

「時序」:春二月、卯年月日時、四三八月日

「靜物」:木竹、葦、樂器(竹木)、花草繁鮮之物、核

「動物」:龍、蛇、百蟲、馬鳴

「屋舍」:東向之居、山林之處、樓閣

「家宅」:宅中不時有虛驚,春冬吉,秋占不利

「飲食」:啼、肉、山林野味、鮮肉、果酸味、菜蔬、鯉魚

「婚姻」:可、有成、聲名之家、得長男之婚,秋占不利

「求利」:山林竹木之財、動處求財,或山林、竹木茶貨之利

「求名」:有名、宜東方之任、施號發令之職、掌刑獄之官、

     竹茶木稅課之任、或鬧市市貨之職

「生產」:虛驚、胎動不安、頭胎必生男,坐宜向東,秋不吉

「疾病」:足疾、肝經之疾、驚恐不安

「謀旺」:可旺、可求,宜動中謀,秋占不遂

「交易」:利於成交,秋占難成,動而可成,山林、木竹茶貨之利

「官訟」:健訟、有虛驚、行移取甚反復

「謁見」:可見、在宜山林之人,利見宜有聲名之人

「出行」:宜行,利東方、利山林之人,秋占不宜行、但恐虛驚

「墳墓」:利於東向、山林中穴,秋不利

「姓字」:帶木姓人、行位四八三

「數目」:四八三

「方道」:東

「五味」:甘、酸味

「五色」:黑青、綠碧

巽卦:

「天時」:風

「地理」:東南方之地、草木茂秀之所、花果菜園

「人物」:長女、秀士、寡婦之人、山林仙道之人、僧道

「人事」:柔和、不定、鼓舞、利市三倍、進退不果

「身體」:肱、股、氣、風疾

「時序」:春夏之交、二五八之時月日、三月、辰巳月日時、四月

「靜物」:木香、繩、直物、長物、竹木、工巧之器、臭、雞毛、帆、扇、臼

「動物」:雞、百禽、山林中之禽、蟲、蛇

「屋舍」:東南向之居、寺觀樓臺、山林之居

「家宅」:安穩利市,春占吉,秋占不安

「飲食」:雞肉、山林之味、蔬果酸味

「婚姻」:可成、宜長女之婚,秋占不利

「生產」:易生、頭胎產女、秋占損胎、宜向東南坐

「求名」:有名、宜文職有風憲之力、宜為風憲、宜茶果竹木稅貨之職、宜東南之任

「求利」:有利三倍、宜山之利、竹貨木貨之利,秋不利

「交易」:可成、進退不一、交易之利、山林交易、山林木茶之利

「謀旺」:可謀旺、有財可成,秋占多謀少遂

「出行」:可行,有出入之利,宜向東南行,秋占不利

「謁見」:可見,利見山林之人,利見文人秀士

「疾病」:股肱之疾、風疾、腸疾、中風、寒邪氣疾

「姓字」:草木旁姓氏、行位五三八

「官訟」:宜和、恐遭風憲之責

「墳墓」:宜東方向、山林之穴、多樹木、秋占不利

「數目」:五三八

「方道」:東南

「五味」:酸味

「五色」:青綠、碧潔白

坎卦:

「天時」:月、雨、雪、露、霜、水

「地理」:北方、江湖、溪澗、泉井、卑濕之地、溝瀆、池沼、有水之處

「人物」:中男、江湖之人、舟人、資賊、匪

「人事」:險陷卑下,外示以柔,內序以利,漂泊不成,隨波逐流

「身體」:耳、血、腎

「時序」:冬十一月、子年月日、一、六月日

「靜物」:水帶子、帶核之物,弓輪、矮柔之物,酒器、

     水具、工棟、叢棘、藜、桎梏、鹽、酒

「動物」:豬、魚、水中之物、狐、水族

「屋舍」:向北之居、近水、水閣、江樓、花酒長器、宅中混地之處

「飲食」:豬肉、酒、冷味、海味、湯、酸味、宿食、魚、

     帶血、掩藏、有帶核之物、水中之物、多骨之物

「家宅」:不安、暗昧、防盜,匪

「婚姻」:利中男之婚,宜北方之婚,不利成婚,不可在辰戌醜未月婚

「生產」:難產有險,宜次胎,男,中男,辰戌醜未月有損,宜北向

「求名」:艱難,恐有災險,宜北方之任,魚鹽河泊之職,酒兼醋

「求利」:有財防失,宜水邊財,恐有失險,宜魚鹽酒貨之利,防遺失,防盜

「交易」:不利成交,恐防失陷,宜水邊交易,宜魚鹽貨,酒之交易,或點水人之交易

「謀旺」:不宜謀旺,不能成就、秋冬占可謀

「出行」:不宜遠行,宜涉舟,宜北方之行,防盜匪;恐遇險阻溺之事

「謁見」:難見,宜見江湖之人,或有水旁姓氏之人

「疾病」:耳痛、心疾、感染、腎疾、胃冷、水瀉、涸冷之疾、血病

「官訟」:有陰險,有失因訟,失陷

「墳墓」:宜北向之穴、近水傍之墓、不利葬

「姓字」:點水旁之姓氏

「數目」:一、六

「方道」:北方

「五味」:鹹、酸

「五色」:黑

離卦:

「天時」:日、電、虹、霓、霞

「地理」:南方、幹亢之地,窖、爐冶之所,剛燥厥地,其地面陽

「人物」:中女、文人、大腹、目疾人、甲胄之士

「人事」:文化之所,聰明才學,相見虛心,書事,美麗

「身體」:目、心、上焦

「時序」:夏五月,午火年月日時,三二七日

「靜物」:火、書、文、甲骨、干戈、槁衣、乾燥之物

「動物」:雉、龜、鼇、蚌、蟹

「屋舍」:南舍之居,陽明之宅、明窗、虛室

「家宅」:安穩、平善、冬占不安,克體主火災

「飲食」:雉肉、煎炒、燒炙之物、幹脯之體、熟肉

「婚姻」:不成、利中女之婚,夏占可成,冬占不利

「生產」:易生,產中女,冬佔有損,坐宜向南

「求名」:有名,宜南方之職,文官之任,宜爐冶亢場之職

「求利」:有財宜南方求,有文書之財,冬占有失

「交易」:可成,宜有文書之交易

「出行」:可行,宜動向南方,就文書之行,冬占不宜行,不宜行舟

「謁見」:可見南方人,冬占不順,秋見文書考案才士

「官訟」:易散,文書動,詞訟明辨

「疾病」:目疾、心疾、上焦病,夏占伏暑,時疫

「墳墓」:南向之幕,無樹林之年,陽穴。夏占出文人,冬不利

「姓字」:帶次或立人旁士姓氏,行位三二七

「數目」:三二七

「方道」:南

「五色」:赤、紫、紅

「五味」:苦

艮卦:

「天時」:雲、霧、山嵐

「地理」:山徑路近山城,丘陵、墳墓,東北方,門闕

「人物」:少男、閒人、山中人、童子

「人事」:阻隔、守靜,進退不決,反背,止住,不見

「身體」:手指、骨、鼻、背

「時序」:冬春之月、十三月醜寅年月日時,七五十月日、土年月日時

「靜物」:土石、瓜果、黃物、土中之物、閭寺、木生之物、藤生之瓜

「動物」:虎、狗、鼠、百獸、黔啄之物、狐

「家宅」:安穩,諸事有阻,家人不睦,春占不安

「屋舍」:東北方之居,山居近石,近路之宅

「飲食」:土中物味,諸獸之肉,墓畔竹筍之屬;野味

「婚姻」:阻隔難成,成亦遲,利少男之婚,宜對鄉�堭B,春占不利

「求名」:阻隔無名,宜東北方之任,宜土官山城之職。

「生產」:難生,有險阻之厄,宜向東北,春佔有損

「交易」:難成,有山林田土之交易,春占有失

「出行」:不宜遠行,有阻,宜近陸行

「謁見」:不可見,有阻,宜見山林之人

「疾病」:手指之疾,胃脾之疾

「官訟」:貴人阻滯,官訟未解,牽聯不決

「墳墓」:東北之穴,山中之穴,近路旁有石,春占不利

「數目」:五七十

「方道」:東北方

「五色」:黃

「五味」:甘

兌卦:

「天時」:雨澤、新月、星

「地理」:澤、水際、缺池、廢井,山崩破裂之地,其地為剛鹵

「人物」:少女、妾、歌妓、伶人、譯人、巫師、奴僕婢

「人事」:喜悅、口舌讒毀、謗說、飲食

「身體」:舌、口喉、肺、痰、涎

「時序」:秋八月,酉年月日時,金年月日,二四九月日

「靜物」:金刀、金類、樂器、廢物、缺器之物,帶口之物,毀折之物

「動物」:羊、澤中之物

「屋舍」:西向之居,近澤之居,敗牆壁宅,戶有損

「家宅」:不安,防口舌,秋占喜悅,夏占家宅有禍

「飲食」:羊肉、澤中之物、宿味、辛辣之物味

「婚姻」:不成,秋占可成,有喜,主成婚之吉,利婚少女,夏占不利

「生產」:不利,恐有損胎或則生女,夏占不利,宜坐向西

「求名」:難成,因名有損,利西之任,宜刑官,武職,伶官,譯官

「求利」:無利有損,財利主口舌,秋佔有財喜,夏占不利

「出行」:不宜遠行,防口舌,或損失,宜西行,秋占有利宜行

「交易」:難有利,防口舌,有競爭,秋佔有交易之財,夏占不利

「謁見」:利行西方,見有咒詛

「疾病」:口舌、咽喉之疾,氣逆喘疾,飲食不餐

「墳墓」:宜西向,防穴中有水,近澤之墓,或葬廢穴,夏占不宜

「官訟」:爭訟不已,曲直未決,因訟有損,防刑,秋占為體得理勝訟

「姓字」:帶口帶金字旁姓氏,行位四二九

「數目」:四二九

「方道」:西方

「五色」:白

「五味」:辛辣

梅花體用總訣

體用雲者,如易卦具蔔 之道,則易卦為體,以蔔 用之,此所謂體用者,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,以分主客之兆,以為占例之準則也。大抵體用之說,體卦為主,用卦為事;互卦為事之中間,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。

體之卦氣,宜旺不宜衰。盛者,如春震巽,秋乾兌,夏離,冬坎,四季之月坤艮是也。衰者,春坤艮,秋震巽,夏乾兌,冬離,四季之月坎是也。

宜受他卦之生,不宜受他卦之克。他卦者,謂用,互,變也。生者,如乾,兌金體,坤艮生之;坤艮土體,離火生之;餘皆如此。克者,如金體火克,火體水克之類。

體用之說,動靜之機,八卦主賓,五行生克。體為己身之兆,用為應事之端。體宜受用卦之生,用宜見體卦之克。體盛則吉,體衰則凶。用克體固不宜,體生用亦非利。體党多而體勢盛,用黨多則體勢衰。如卦體是金,而互變皆金,則是用之黨多。體生用為之洩氣,如夏火逢土(洩氣)。

體用之間,比和則吉。互乃中間之應,變乃末後之期。故用吉變兄者,先吉後凶;用凶變吉者,先凶後吉。體克用,諸事吉;用克體,諸事凶。體生用主有耗失之患,用生體有進益之喜;體用比和,則百事順遂。

全卦中之生體之卦:

乾卦生體:主公門中有喜益。或功名上有喜。或因官有財。或問訟得理。 或有金寶之利。或老人上進財。或尊長專送。或有官貴之喜。

坤卦生體:主有田土之喜。或於田土進財。或得鄉人之益。 或得陰人之利。或有果穀之進。或有布帛之喜。

震卦生體:則主山林之益。或因山林得財。或進東方之財。或因動中有喜。或木貨交易之利。或因草木姓氏人稱心。

巽卦生體:亦主山林之益。或因山林得財。或于東南得財。或因草木人而進利。或以茶果得利。或茶果菜蔬饋。送之喜。

坎卦生體:有北方之喜。或受北方之財。或水邊人進入。或因點水人稱心。或因魚酒貨文書交易之利。或有饋送魚酒之喜。

離卦生體:主有南方之財。或有文書之喜。或有爐冶廠之利。或因火姓人而得財。

艮卦生體:有東北方之財。或山田之喜。或因山林田土獲財。或富貴帶土姓人之財。物當安穩。事有終始。

兌卦生體:有西方之財。或喜悅事。或食物玉金貨利之源。或商音之人。或市口之人欣逢。或主賓之樂。或朋友講習之喜。

乾卦克體:主有公事之擾。或門戶之擾。或有財寶之失。或于金穀有損。或有怒於尊長。或得罪於貴人。

坤卦克體:主有田土之擾。或于田土有損。或有小人之害。或有陰人之侵。或失布帛之財。或喪穀粟之利。

震卦克體:主有虛驚。常多恐懼。或身心不能安靜。或家宅見妖災。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。或于山林有所失。

巽卦克體:亦有草木姓人相害。或于山林上生憂。謀事。乃東南方之人。處家。忌陰人小口之厄。

坎卦克體:主有險陷之事。或寇盜之憂。或失意於水邊人。或生災於酒後。或點水人相害。或北方人見殃。

離卦克體:主文書之擾。或失火之驚。或有南方之憂。或火姓人相害。

艮卦克體:諸事多連。百謀中阻。或有山林田地之失。或帶土姓人相侵。防東北方之禍害。或憂墓不當安穩。

兌卦克體:不利西方。主口舌事之紛爭。或帶口姓人侵欺。或有毀折之患。或因飲食而生憂愁。生不逢。止隨本卦而論之。

天時占第一

凡占天時,不分體用,全觀諸卦,詳推五行。離多主晴,坎多主雨,坤乃陰晦,乾主晴明,震多則春,夏雷轟。巽多則四時風烈。艮多則久雨必晴。兌多則不陰亦雨。夏占離多而無坎,則亢旱炎炎。冬占坎多而無離,則雨雪飄飄。

全觀諸卦者,謂互變卦。五行謂離屬火,主晴。坎為水主雨。坤為地氣,主陰。乾為天,主晴明。震為雷,巽為風、秋冬震多無制,亦有非常之雷,有巽佐之。則為風撼震動之應。艮為山雲之氣。若雨久,得艮當止,艮者,止也,亦土克水之義。兌為澤,故不雨亦陰。夫以造化之辨,固難測,理數之妙亦可憑,是以乾象乎天,坤體乎地,一氣慘然。乾坤兩同,晴雨時變,坤艮雨並,陰晦不常,蔔數有陽有陰,卦象有奇有隅,陰雨陽晴,奇隅暗重。坤為老陰之極,而久晴必雨,陰氣,而久雨必晴。若逢重坎重離,亦曰時晴時雨。坎為水必雨,離為火必晴,乾兌之金,秋明晴,冬雪凜冽,坤艮之土,春雨澤,夏火炎蒸。易曰: 雲從龍,風從虎。又曰: 艮為雲,巽為風,艮巽重逢,風雲際會,飛沙走石,蔽日藏山,不以四時,不我二用。坎在艮上,布霧興雲,若在兌上,凝霜作雪,乾兌為霜雪霰雹。離火為日電虹霓。離為電,震為雷,重會而雷電俱作。坎為雨,巽為風,相逢則風雨驟興。震卦重逢,雷驚百里。坎爻疊見,潤澤九垓,故卦體之兩逢,亦爻象之總斷。地天泰,水天需,昏濛之象。天地否,水地比,黑暗之形。人純離,夏必旱,四季皆晴。人純坎,冬必寒,四時多雨,久雨不晴,逢艮必止。久晴不雨,得此亦然。又若水火既濟,水火未濟,四時不測風雲。風澤中孚,澤風大過,三冬必然雨雪。水山蹇,山水蒙,百步必須執蓋。地風升,風地觀,四時不可行船。離在艮上,暮雨朝晴。離互艮宮,暮晴朝雨。巽坎互離,虹霓,乃見巽離互坎。造化亦同。又須推測四時,不可執迷一理。震離為電為雷。應在夏天。乾兌為霜,為雪,驗於冬月。天地之理,大矣哉。理數之妙,至矣哉。得斯文者當敬賞之。

人事占第二

人事之占詳觀體用,體卦為主,用卦為賓。用克體不宜,體克用則吉。用生體,有進益之善。體生用,有失耗之患。體用比和,謀為喜利。更詳觀互卦變卦,以斷吉凶。複究盛衰。

人事之占。則以全體用總章。向決吉凶。若有生體之卦。即看前章八卦中。生體之卦有何吉。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。即看前章克止斷本卦。

家宅占第三

凡占家宅,以體為主用為家宅。體克用,則家宅多吉。用克體,則家宅多凶。體生用多耗散,或防失盜之憂。用生體多進益,或有饋送之喜。體用比和,家宅安穩。如有生體之卦,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。

『屋舍占第四』凡占屋舍,以體為主,用為屋舍。體克用,居之吉。用克體,居之凶。體生用,主資財冷退。用生體,則門戶興隆。體用比和,自然安穩。

婚姻占第五

占婚姻以體為主,用為婚姻。用生體,婚易成,或因婚有得。體生用,婚難成,或因婚有失。體克用,可成。但成之遲。用克體,不可成,成亦有害,體用比和,婚姻吉利。

占婚,體為所占之家,用為所婚之家,體卦旺,則此家同戶勝。用卦旺,則彼家資盛。生體,則得婚姻之財,或彼有相就之意。體生,則無嫁奩之資。或此去求婚,方偕。若體用比和,則彼此相就,良配無疑。

乾端正而長。坎,邪淫黑色,嫉妒奢侈。艮黃多巧。震,美貌難犯。巽,發少稀疏,醜陋心貪。離,短赤色,性不常。坤,貌醜大腹而黃。兌,高長,說話喜悅,白色。

生產占第六

占生產,以體為母,用為生。體用俱宜乘旺,不宜乘衰。宜相生,不宜相克。體克用不利生子。用克體不利於母。體克用而用卦衰,則子難完。用克而體卦衰,則母難保。用生體易於母,體生用,易於生。體用比和,生育順快。若欲辨其男女,當於前卦審之,陽卦陽爻多者,則生男,陰卦陰爻多者,則生女,陰陽卦爻相生,則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,如欲決其日辰,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,日期用之氣數者,即看何為用卦,於八卦時序之類決之。

飲食占第七

凡占飲食,以體為主,用為飲食。用生體,飲食必豐。體生用,飲食難就。體克用,則飲食有阻,用克體,飲食必無。體用比和,飲食豐足,又卦中有坎,則有酒。有兌,則有食。無坎無兌則皆無。兌坎生身,酒肉醉飽。欲知所食何物,以飲食推之。疑知席上何人,以互卦人事推之。飲食人事類者,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。

求謀占第八

占求謀,以體為主,用為所謀之應。體克用謀雖可成,但成遲。用克體,求謀不成,謀亦有害。用生體,不謀而成。體生用,則多謀少遂。體用比和,求謀稱意。

求名占第九

凡占求名,以體為主,用為名。體克用,名可成,但成遲。用克體,名不可成。體生用,名不可就,或因名有喪。用生體,名易成,或因名有得。體用比和,功名稱意。欲知名成之日,生體之卦氣詳之。欲知職任之處,變卦之方道決之。若無克體之卦,則名易就,止看卦體時序之類,以定日期。若在任占卜,最忌見克體之卦,如有克體者,即居官見禍,輕則上責罰,重則判官退職。其日期克體之卦氣者,於八卦萬物所屬時序類中斷之。

求財占第十

占求財,以體為主,以用為財。體克用有財,用克體無財。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,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。或體用比和,財利快意。欲知得財之日,生體之卦氣定之。欲知破財之日,克體卦氣定之。

又卦中有克體用之卦,及生體用之卦,則有財。此卦氣即見財之日。若卦中有克體之卦,及體生用之卦,即破財。此卦氣即破財之日。

交易占第十一

占交易,以體為主,用為交易之應。體克用,交易成遲。用克體,不成。體生用雖成,或因交易有失。用生體,即成,或必有財。

體用比和,交易易成。

出行占第十二

占出行,以體為主,用為所行之應。體克用可行,所至多得意。用克體,出則有禍,體生用,出行有破耗之失。用生體,有意外之財。

體用比和,出行順利。

又凡出行,體宜乘旺,諸卦宜生體。體卦乾震多主動,坤艮多主不動,巽宜舟行,離宜陸行,坎防失脫,兌主紛爭之應也。

行人占第十三

占行人以體為主,用為行人。體克用,行人歸遲。用克體,行人不歸。體生用,行人未歸。用生體,行人即歸。體用比和,歸期不日矣。

又以用卦為行人之盈旺逢生,在外順快,逢衰受克,在外災殃。震多不寧,艮多有阻,坎有險難,兌主紛爭之應。

謁見占第十四

占謁見,以體為主,用為所見之人。體克用,可見。用克體不見。體生用難見,見之而無益。用生體可見,見之且有得。體用比和,歡然相見。

失物占第十五

占失物,以體為主,用為失物。體克用可遲得尋。用克體,不可尋。體生用,物難見。用生體,物易尋。體用比和,物不失矣。

又以變卦,為失物之所在,如變是乾,則覓於西北,或公廨樓閣之所,或金石之傍,或圓器之中,或高亢之地。變卦是坤,則覓于西南方,或國野之所,或倉廩之處,或稼穡之處,或土窖穴藏之所,或瓦器方器之中,震則尋於東方,或山林之所,或叢棘之內,鐘鼓之傍,或鬧市之地,或大途之所。巽則尋於東南方,或山林之所,或寺觀之傍,或菜蔬之園,或舟車之間,或木器之內。坎則尋於北方,多藏於水邊,或渠井溝溪之處,或酒醋之邊,或魚之地。離則尋於南方,或庖廚之間,或爐之傍,或在明窗,或遺虛室,或在文書之側,或在煙火之地。艮在東北方尋之,或山林之內,或近路邊,或岩石邊,或藏土穴內。兌則尋於西方,或居澤畔,或敗垣破壁之內,或廢井缺沼之中。

疾病占第十六

凡占疾病,以體為病人,用為病症。體卦宜旺不宜衰,體宜逢生,不宜見克。用宜生體,不宜克體,是故體克用,病易安。體生用,病難愈。體克用者,勿藥有喜。用克體者,雖藥無功。若體逢克而乘旺,猶為庶幾。體遇克而更衰,斷無存日。欲知凶中有救,生體之卦存焉。體生用者,遷廷難好。用生體者,即愈。體用比和,疾病可安,若究和平之日,主體之卦決之。若詳危厄之期,克體之卦定之。若論醫藥之屬,當審生體之卦,如離卦生體,宜服熱藥。坎卦生體,宜服冷藥。如艮溫補。乾兌涼藥是也。

又有信鬼神之說,是非易道,然不可謂之不該。姑以理推之。如卦有克體者,即可測其鬼神。乾卦克體,主有西北方之神,或兵力之鬼。或天行時氣,或稱正之邪神。坤則西南之神,或曠野之鬼。或連親之鬼,或水土�堛壑妖哄A或犯方隅,或無主之崇。震則東方之神,或木下之神,或妖怪百端。或影響時見巽,則東南之鬼,或自縊戕生,或枷鎖致命。坎則北方之鬼,或水傍之神,或沒溺而亡,或血疾之鬼。離則南方之鬼,或猛勇之神,或犯灶司,或得愆於香火,或焚燒之鬼。或遇熱病而亡。艮則東北之神,或是山林之崇,或田魈木客,或土怪石精。兌則西方之神,或陣亡之鬼,或廢疾之鬼,或刎頸戕生之鬼。卦中無克體之卦者,不必論之又問。乾上坤下,占病如何斷? 堯夫曰,乾上坤下第一爻動,便是生體之義,變為震木互見,巽艮俱是生成之義。是謂不滅。逢生之日即愈。又曰第二又動如何曰: 是變為坎水,乃泄體敗金之義。金入水鄉,互見巽離,乃為風水扇爐。俱為克體之義。更看占時外應如何。即為焚戶之象。斷之死無疑矣。

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。更見詳理。又曰: 第三爻動。坤變艮土,俱在生體之義。不問互卦,亦斷其吉無疑。又曰: 第四爻動,乾變巽木金木,俱有克體之義,互吉亦凶。木有扛戶之義,金為磚碠之推,是理必定之推,是理戶必定之理。又曰: 第五爻動,乾變離,反能生體,互變俱生體,是其吉無疑。更有吉兆則愈吉。凶則遲而忍死其斷明矣。又曰:第六爻動,乾變兌,則能泄體,互見巽艮,一凶一吉。其病非死必危,亦宜看兆吉凶。吉則言吉,凶則言凶。此斷甚明。餘卦皆仿此斷。則心易無不驗矣。

官訟占第十七

占官訟以體為主,用為對辭之人,與官訟之應。體卦宜旺,用卦宜衰。體卦用生,不宜生用,用宜生體,不宜克體,是故體克用者,已勝人用克體用者,已勝人用克體者。人勝已體生用,非為失理,或因官有喪所。用生體,不止得理,或因訟有所得。體用比和,官訟最吉,非但扶持之力,必有主和之義。

墳墓占第十八

占墳墓以體為主,用為墳墓。體克用,葬之吉。用克體,葬之凶。體生用,葬之主令退。用生體,葬之主興隆,有蔭益後嗣。體用比和,乃為吉地,大宜安葬,或之吉昌。

推斷應驗之期

斷應期與應方

我們卜卦,除了想知道事件的發展經過,吉凶成敗,還想知道何時何地應驗。例如尋找失物,想知道何時在何地可以尋回。想移民,也會想知道何時可以成行。

周易卦象斷應的方法有許多,因人而異,而且越精確,越要對卦象有深入的理解。現在介紹幾種容易掌握的供各位參考,也許從中你也能發現不少奧秘。

從卦象定應期

這個方法對於應期的時間很準確,不過最好有一本萬年曆用於參考。

凡乾、兌卦都屬金,故此應於庚、辛、申、酉或戌、亥之年月日時。

凡震、巽卦皆屬木,故應於甲、乙、寅、卯和辰之年月日時。

凡坤、艮卦也屬土,故坤應於辰、戌;而艮應於醜、未的年月日時。

坎卦屬水,因此成事應於壬、癸、亥、子之年月日時。

離卦屬火,所以成事應事都於丙、丁、巳、午之年月日時。

卦數定應期

這是種以上下卦之數定應期的方法。例如上卦乾,下卦坎,乾是一坎是六相加共七,可定為七年、七月、七日或七個小時。

也可以用本、互、變三卦來定應期。例如本卦是「火水未濟」,上下卦合共為九,互卦是「水火既濟」,上下卦同樣共為九,變卦「雷水解」,上卦四加下卦六是十。將三卦之數相加,九加九加十等於二十八。則應期可定為二十八年、月、日、時。

觀動靜定應期

你也可以憑求測者的動靜,來決應期的緩速。若行走中的人問卦,其事應必快,以求得的卦之數,除二,取其半。如「雷水解」為數十。除二得五,應期是五。因其快,可能是五個星期、五日,甚至五分鐘!

若有人站著問卦,因其不徐不疾,如以十為數,大概可以推測為七至十二、三天。

坐著的人問卦,因其固定,故此數不變,得十數,就可定應期為十。

躺著的人問卦,應速最慢,可以取卦數加一倍。如得十數,可定應期為二十。

體用分析法

體與用的生克判斷法

當求出卦象後,我們可以先從卦爻辭找出該卦要告訴我們的意思。若果你嫌這個方法不夠精細,想要從卦中得到更多訊息,就得學習透個本卦的形象來判斷分析了。

平常一個本卦都分別有體與用兩者,體代表自己,用是代表他人他事。利用體用,配合五行生克原理,不但能知道吉凶,例如想知與人戀愛或合作是否配合,甚或對方個性都可以。如果深入研究,利用體用也可以幫你尋回失物。

如何分辨體與用?

我們應如何才知道那個是體那個是用呢?大家都知道,本卦由兩個小成卦組成,有動爻的就是用,沒有動爻的就是體了。好像之前的例子「火水未濟」卦,由上「離」(火)與下「坎」(水)組成,而第六爻為動爻,故此上面的「離」卦就是用,下面的「坎」卦就是體。總之,一個卦�堙A上面的三畫中有一畫是動爻,上卦就是用,反之,下面三畫中有一畫是動爻,下卦就是用。

體用生克

分辨了體與用,就可以配合五行原理來分析卦象。你可以從本專題中《八卦的基本意義》�堛器D每個卦的五行屬性。〈有關五行生克詳情,可以參考八字的內容〉簡單而言:

木生火;火生土;土生金;金生水;水生木。

木克土;土克水;水克火;火克金;金克木。

體克用是謂吉兆,相反用克體就不好了。上下屬性相同稱比和,一般屬吉。

又以「火水未濟」來預測與人戀愛做例子。上面的「離」卦屬「火」,是用。下麵的「坎」卦屬「水」是體。套用上述條件,下面代表自己的體卦「水」克上面代表對方的用卦「火」,所以結果是好的。同時,你可以參考五行性格特質,知道處在用卦的「他或她」之性格。

其他應用實例

想知婚姻(適用於與人合作)

測婚以體為主,用為婚姻。用生體,婚易成或因婚有得。體生用,婚難成,或因婚有失。體克用可成,但成之遲。用克體,不可成,成亦有害。體用比和,婚姻有利。

預測遠行(適用於移民)

出行以體為主,用為所行之應。體克用,可行,所到之處多如意。用克體,出行有禍。體生用,出行有破耗之失。用生體,有意外之財。體用比和,出行順快。

尋找失物(適用於尋人)

測失物,以體為主,用為失物。體克用,可尋回,但遲得。用克體,不可尋。體生用,失物難見。用生體,物易尋。體用比和,物不失。

憂心疾病

凡測疾病,以體為病人,用為病症。體生用,病難愈。體克用,不 服藥也能痊癒。用克體,吃了藥也無補於事。另外,體生用遷延難愈。用生體,即愈。體用比和,疾病易安。

預測官訟

測官訟體為主,用為對簿之人,與官訟之應。體克用,己勝人。用克體,人勝己。體生用,自己理虧,或因官司有所損失。用生體,不止得理,或因官訟有所得益。體用比和,和氣收場,或者庭外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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