飾品,主要是指佩戴在身上的裝飾東西,如項鍊、耳環、手鐲、手鍊、戒指、頭飾等等。而附屬性的配件,則如圍巾、披肩、皮包、帽子、皮帶等。二者之間的關係都是傳統的時裝配件、打扮時不可或缺的小道具,由實用品轉變為可獨立佩帶的襯托品,用途廣闊。而飾品本身用途及價值並非最重要,除了實用,最重要者,是如何配合服飾,把自己襯托得夠靚更迷人。
時至今日,人們對衣著的觀點,已從純粹的穿衣演變為怎麼穿才好看,而飾物及配件就變得極為重要,也是最後的修飾階段,運用巧妙與否,足以影響整體的打扮效果。如在平日穿著的衣服添上幾件精緻飾物,可給人有品味或年輕俏麗的感覺。飾物也由過去的陪襯地位升級至現今的主角……與服裝同等重要。
記住,是妳佩戴飾物,因此理所當然必須符合妳個人的氣質作為首要的考慮條件。只要戴得好看,戴得愉快,毋需刻意模仿別人,合乎自己的風格就行了。總之,“我喜歡這個”;“這最適合我”。令人滿意的裝扮效果,可使人心情愉快,工作時也會格外精神抖擻,幹勁十足。亦有助我們建立良好的形象,贏得好感,做起事來事半功倍。 |